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56.“把它们放在骆驼的稻草里”表在记忆知识中。这从“骆驼的稻草”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的稻草”是指这类知识(3114节)。它们之所以被称作“稻草”,既因为稻草是骆驼的食物,还因为相对于理性概念,记忆知识是粗糙的,缺乏秩序。由于这个原因,记忆知识也以“缠连的树枝”和“森林的密丛”(2831节)来表示。“骆驼”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参看3048, 3071, 3143, 3145节)。
如前所述,相对于理性概念,记忆知识是粗糙的,缺乏秩序,故以“稻草”,以及“密丛或缠连的树枝”来表示。这个观念对那些唯独仰赖记忆知识,并因此号称博学的人来说并不明显。这些人以为人知道得越多,或拥有的记忆知识越多,就越有智慧。但真实情况截然不同,这一点已通过来世那些在世时唯独仰赖记忆知识,并由此获得博学名声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他们有时比那些在记忆知识上没有任何技能的人还要愚蠢。这种愚蠢的原因也向我透露了,即:记忆知识其实是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但也有可能成为变得疯狂的一种手段。对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记忆知识是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但对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来说,它们却是变得疯狂的一种手段;因为他们利用记忆知识不仅确认其邪恶的生活,还确认虚假原则,并且在做这种事时还自大傲慢、具有说服力,因为他们自以为比别人更有智慧。
这会导致其理性的毁灭。因为具有理性者,并不是那能凭记忆知识推理,甚至有时以看似比其他人更驾轻就熟的方式进行推理的人。他所拥有的这种技能是纯幻光的产物。但是,能清楚看到良善就是良善,真理就是真理,因而清楚看到邪恶就是邪恶,虚假就是虚假的人,才真正富有理性。相反,视良善为邪恶,视邪恶为良善的人,以及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的人则决称不上有理性,倒称得上没有理性,无论他多么能推理。对于清楚看到良善就是良善,真理就是真理,反过来又能清楚看到邪恶就是邪恶,虚假就是虚假的人来说,光从天堂流入,并照亮其理解或认知功能,使得他以其理解或认知所看到的理由成为那光的众多光线。这光还照亮记忆知识,使它们确认真理,此外还把它们整理得井然有序,并排列成天堂的形式。然而,反对良善与真理的人,和所有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一样,不允许天堂之光进入。相反,他们唯独以自己的幻光为乐,其性质是这样:他们看东西时,就像黑暗里的人看墙上的斑点和条纹,并幻想用它们制作各种形状;而事实上,它们并非真正的形状,因为当日光照进来时,就会发现它们无非是斑点和条纹而已。
由此可见,记忆知识既可成为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也可成为变得疯狂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它们要么是完善理性的手段,要么是摧毁理性的手段。因此,在来世,那些通过这类知识摧毁理性的人远比那些并不通晓它们的人愚蠢得多。相对于理性概念,这些知识很粗糙,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它们属于属世人或外在人;而通过它们所培育的理性属于属灵人或内在人。从前面关于两种记忆的阐述和说明(2469-2494节)可以得知,就纯洁而言,这些知识与理性何等不同,又何等相去甚远。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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